Description
政府引导基金的兴起是近十年中国创投实践中最重要的现象之一。根据投中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国内共成立1,349支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自身总规模达21,452亿元。然而,引导基金存在资源盘活问题,根据清科私募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底,57%的政府引导基金尚未发生过投资,而已投资的项目中,存在明显的和市场化资金争夺利益的情况,并未发挥引导效果,主要系其作为公共资本,与社会资本在创投引导基金的目标选择上存在冲突,社会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 而公共资本则追求政府特定目标的实现,因而势必要求一定的补偿机制存在。什么样的影响?实践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补偿机制?对于这些问题,无论是引导基金的中国实践还是学术研究成果,均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因此本文通过手动搜集整理各级引导基金管理方法,对目前我国实际应用的补偿机制设计作出分类,并以此基准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首先确认了政府引导基金的正向补偿机制(收益奖励和亏损弥补)能够通过缓解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本的目标冲突显著提升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效率和对当地的返投意愿,而明股实债作为一种负面机制则会显著削弱其投资效率和返投意愿。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考察不同补偿方式及其组合对创投效率产生的异质性影响,从而为政策制定者科学制定让利机制提供参考。此外,相比于参股国有背景创投机构而言,引导基金参股非国有背景股权投资机构时提供正向补偿机制,对其投资效率和返投意愿的提升作用更明显。本文拓宽了股权投资机构提升投资效率的战略选择,对引导基金主管部门选择补偿机制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Reuse Permissions
  • Downloads
    pdf (923.4 KB)

    Details

    Title
    • 政府引导基金补偿机制对创投机构投资效率的影响
    Contributors
    Date Created
    2023
    Resource Type
  • Text
  • Collections this item is in
    Note
    • Partial requirement for: Ph.D.,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2023
    • Field of study: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Machine-readable links